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及《食品類別類型申報表》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分支機構的,或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不需要提交,但需要提交企業關于增加食品經營范圍的決議或決定以及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庫房)的使用證明;(經營場所及庫房的使用證明,應當為房屋產權證復印件;不是自有產權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明復印件)
4、食品安全負責人及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食品安全負責人必須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擔任)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經營設施空間布局是指反映經營活動場所平面布局和周圍環境的圖示或文字說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制度文本應當包含食品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食品質量自查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質量安全自檢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銷售臺帳的制度;食品存儲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8、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9、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10、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
11、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企業需印制《重慶市流通環節食品銷貨記錄》
12、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